声明人:刘宪海
在这场迫害中,因工作所限,本人及工作人员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