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娟英、甘存娥、史海英
在邪恶迫害下,写过的“保证”,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,全部声明作废!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坚定实修!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