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媛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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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