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丙芳、刘昌元
在邪恶迫害下,说了“不炼”的话,做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0/119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