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孝林
由于我以前学法不深,曾经向单位写过“保证书”。在后来的学法中和同修切磋,使我认识到这是一种违背大法的行为。所以我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要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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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