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艳平
在教养院我写过“不修不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在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努力学法炼功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