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公淑华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有违心说过、写过的“不修大法”及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永远跟随师父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