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兰小健
原来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和所写的一切都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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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