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存、高春玲、高素秋
在迫害下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