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秉臣、蔡淑绵、费秀花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1/31/119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