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兰
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4/1200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