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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艳春 2005年5月份,那天我正在幼儿园上班,国保大队恶警来到幼儿园,以我家被盗为名把我骗到派出所,在那里它们对非法刑讯逼供,要我说出资料的来源,并对我拳打脚踢、上吊铐,一直到天黑,不让休息,不让吃饭。整个过程中都是威胁和恐吓。然后我被带回国保大队大楼,恶警做笔录,叫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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