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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崔小先

    公安局找到我说:“你流离失所四年,我们给你想个办法,别说和任何人接触过,就写个证明,证明你在亲戚家住了几年,我们去省里把你的名字销掉。”我没按这师尊讲的做到真善忍,配合了邪恶的指示要求。特发表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5/1201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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