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葛香菊、张大菊
说的和做的一些有损大法的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5/1201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