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代玉
我是97年得法,修炼后身体健康无病。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,我停止了修炼。2004年我又开始修炼,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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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