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应菊
我曾经做过不符合大法的事,交书、签“保证书不炼功”了,这一切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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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