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石磊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相信并支持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6/1202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