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万忠 我是98年得法的。修炼后,身体的许多疾病都好了,精神面貌改观了。99年7.20以后,恶党强迫我们放弃修炼,逼迫我们写“不修炼保证”,在威逼下,我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。事后我很后悔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