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佟子珍
我是1998年得法的。声明:7.20期间,在邪恶的威逼下,我说过、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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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7/1202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