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红艳
在中共邪党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7/1202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