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秀英
在邪恶的高压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同时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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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7/1202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