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巩方
在劳教所里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精進实修,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8/120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