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如琴
在劳教所里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精進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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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8/120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