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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志芬 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在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期间,我曾被公安局和610非法关押过,由于执著没有放下,被邪恶钻了空子,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和“决心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损失。现我严正声明:在公安局和610所作的“保证”、所写的“三书”等材料,及所有场合中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认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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