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佐芬
在2000年12月29日,向恶警说了一句对大不法不利的话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盖的手印,特此声明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