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志刚
在教养院的残酷迫害、强制洗脑下,我写了“三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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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