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雪梅、李宝锁、范李莉、李冠霖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统统作废。以后以法为师,严格遵照大法做我们应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