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施素珍、高秀真、孙兰芳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