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润国、陈国英
99年7月20日后,被迫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今后要跟着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0/1204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