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淑芹
自迫害后,向邪恶按过手印,有一个时期不炼了,后来在师父的点化、同修的帮助下,我又开始修炼了,现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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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