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豆豆
我自1998年得法。7.20后,曾听信了中共恶党的欺世谎言,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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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