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兰芬
曾说了“不炼了”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为此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