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平
本人从1999年7.20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绝不动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