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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菊 本人2000年7月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,在狱中邪恶的迫害下,本人写下不该写的“四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留下了污点。声明:我过去所写的“四书”和一切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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