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英
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即日起,我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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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2/12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