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龙秀
1999年7月,单位邪恶分子拿着写好的“退出法轮功声明”,逼迫我签了字。现严正声明:我签的“退出法轮功声明”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2/12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