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娟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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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2/12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