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福清
以前说过“不炼法轮大法”声明作废。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2/12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