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志华 我于2002年上街贴真相传单,被中共邪党政府绑架到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,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,我被迫写了“三书”和说了一些不好的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所说、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坚定大法修炼,走好正法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,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