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琳
2004年12月19日,在北京近距离发正念、发真相时遭绑架,在被迫害过程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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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3/12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