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国会、宛国富、王凤芹
在邪党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一切作废。从新找回自我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3/12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