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行珍
在邪恶胁迫下,让我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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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3/1206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