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杨
以前我在学校、看守所、洗脑班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,我彻底予以否定!声明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我决心坚定走师尊安排的道路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