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、范海琴
我们在被邪恶中共绑架至洗脑班期间,在高压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