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臧淑杰
曾放弃大法一段时间。声明:我以前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作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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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