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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焦京浩 在99年7.20以后,我因学法轮功而被邪恶之徒带到当地派出所,经过一番拳打脚踢后,被迫在“悔过书”(他们已写好的)上签字,虽然不是真心的,但在我修炼的道路上也是一个污点。现郑重声明:我被迫在“悔过书”上签的名作废。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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