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芦素芬
我于1999年7月在镇政府邪恶的逼迫下让别人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(内容我不清楚)。现声明:以前所写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以后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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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