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珍
99年7月20日,在邪恶非法抄家时,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严重,把部份大法书籍烧毁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在此声明从新学好大法,紧随师尊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