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敬慈、张伟静
我们在99年7.20的非法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修炼中,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