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景文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